老城区大搬迁,房产局发督促搬迁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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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/11/14 11:56:00 来源:攸州网 作者:攸州天马 发表评论(0) 推荐给好友 / 我要收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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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11月11日,攸县房产管理局发出《督促搬迁通知》,要求还未按时执行《国有直管公房搬迁公告》规定的承租户,在11月28日止办理搬迁手续。逾期,将不享受奖励和补助政策;拒不配合搬迁的,将依法强制搬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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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城区大搬迁,房产局发督促搬迁通知
图/文:刘国柱
11月11日,攸县房产管理局发出《督促搬迁通知》,要求还未按时执行《国有直管公房搬迁公告》规定的承租户,在11月28日止办理搬迁手续。逾期,将不享受奖励和补助政策;拒不配合搬迁的,将依法强制搬迁。
为有序推进全县国有直管公房搬迁工作,消除房屋安全隐患,改善居住环境,提升城市品位,今年9月25日,攸县房产管理局发出《国有直管公房搬迁公告》,要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20日期间,对武装部、桐树下、乌鸦庙、品墙背、合门前、杉树园、谭家老屋、翻身巷、茹藤厂、老公园、合背巷、推轮巷、草席厂、锅炉房、城东河街侧后、品墙背巷、龙家大屋、接龙桥等处国有直管公房,列入搬迁范围;要求尚未办理搬迁手续的承租户,速到搬迁主管部门办理搬迁手续。对于拒不配合搬迁的,将依法强制搬迁。安置办法有两条:一是另行调剂公租房安置,二是一次性货币补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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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刘国柱
稿源:攸州网
标签:老城区大搬迁,房产局发督促搬迁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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